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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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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07/1/30 上午 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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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申請審查之指引需滿足下列四項資格始予受理:
(1)指引需具有以系統性方法發展的醫療建議或陳述,可提供協助醫師、醫療照護者及病人在特定的臨床情況下之臨床決策的建議、策略或資訊。
(2) 指引係由非營利性醫療相關專業機構組織所發展。
(3) 指引有以系統性文獻搜尋或以其他方式搜尋期刊證據的文件記錄。
(4) 指引為最近5年內發展或修訂過,並可提供中文紙本或電子的全文指引內容。
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指引審查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
(1) 申請表乙份註明聯絡人姓名地址電話傳真e-mail及申請機構用印等資料(申請表下載)。
(2) 紙本指引2份。
(3) 指引電子檔(WORD、EXCEL及PDF等)。
(4) 著作授權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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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審查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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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07/1/30 上午 1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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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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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07/1/30 上午 10: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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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審查流程
1. 審查小組共3~4位委員,1~2位實證指引發展專家,2位為該指引臨床相關學科專家。
2. 審查小組委員初審取得共識後方進行公開意見收集,初審重點包括
(1)確認指引發展的過程符合以實證基礎的方式進行
(2)決定未完全遵循實證指引發展流程的申請案是否仍受理申請進入下一流程或逕予退回
(3)針對可能的爭議議題研擬建議意見。
3. 完成初審之指引乃進行公開公告於本平台網站上1個月供各界提出回應意見
4. 各界意見收集後由指引發展單位依據提出修訂或答復意見再送平台進行複審。
5. 複審階段僅針對第一階段建議修訂之意見作查核。
6. 視審查作業進行需要,前開修訂與複審程序得重覆進行直至符合審查規定。
審查標準
本平台針對指引之審查標準係依據「AGREE臨床指引評估工具」。
審查結果採審查小組專家共識決議方式,專家小組有達致共識之困難時,由專家小組針對可能的爭議議題研擬建議意見提本平台專家委員會會議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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